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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一年转账50多万 谁知恋人竟是“准岳母”

时间:2023-08-22 21:34:33 来源:广州日报

杂货铺老板娘徐丽(化名)介绍女儿给商铺老板陈刚(化名)认识,电话、微信联系后,陈刚和“女儿”感情升温,虽未谋面,就在一年多时间转账给对方50多万元。谁知,与其网恋的“女儿”竟是老板娘徐丽本人。日前,徐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已依法提起公诉。

向“未见面恋人”转账50多万元

2021年底,某杂货铺老板娘徐丽向隔壁商铺老板陈刚展示了其女儿明明(化名)的照片,并向陈刚介绍了明明的情况。陈刚觉得二人条件很合适,便通过徐丽取得了明明的联系方式。陈刚与明明以电话、微信的方式聊天交流,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网络恋人。


【资料图】

此后,明明多次以生病治疗、车祸住院等各种理由,每个月向陈刚要钱四五次,每次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陈刚都是二话不说直接转账给明明。

一年多来,陈刚向从未见过面的恋人转账总计50多万元。其间,他多次提出见面,都被明明以各种理由拒绝。陈刚虽心生怀疑,但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他,还是选择相信对方。

煲汤后请“准岳母”转送时发现破绽

直到2023年3月,明明再次说其在广州住院,陈刚便贴心地煲了汤、做了饭菜带到“准岳母”徐丽的店里,想让其帮忙转送给明明。

陈刚一边与明明通话,一边踏入店里,看到徐丽也正在通话,此时,心虚的徐丽看到陈刚后关了电话。陈刚感觉不对劲,又向明明发出视频通话邀请,结果对方马上拒绝。

这时陈刚恍然大悟,与徐丽对质,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遂立刻报警。

原来,自己网恋一年多的恋人“明明”竟然是“准岳母”徐丽冒充的。

经审查,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徐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已依法提起公诉。

法官说法:

网络交往中涉及金钱往来 需提高警惕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隔着电子屏幕,往往无法分辨另一边究竟是真心实意的恋爱对象,还是垂涎欲滴的贪婪骗子,盲目“网恋”,受伤的不只是感情,还有钱袋。

本案中,黄某用微信、电话与对方交流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却从未视频过,更未见过面,仅片面听信“准岳母”的话,就放松了警惕,一步步陷入了骗局。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往过程中,凡是涉及经济往来,应该提高警惕,擦亮双眼,捂紧钱包,多加防备!如果遇到对方多次索取或者大额转账请求,要做到以下几点:

1.应该核实对方提出的钱款需求是否真实存在、需求数额与实际数额是否相当;

2.对于借款的具体条件应当加以明确,例如借款的数额、归还期限、约定利息等内容,这是一种理智且负责的态度;

3.对于短时间交往即提出大额钱款需求的,应该更加谨慎,只有把每一步都核实清楚,才能防患于未然;

4.发现对方有推脱见面、搪塞理由、失去联系等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曾数晶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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