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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偷乱倒渣土可以逃避执法?松江城管跨区扣车严厉打击!

时间:2023-08-06 12:58:11 来源:百度新闻

以案释法


(资料图)

随着近期气温升高,跨区偷乱倒渣土情况有所抬头。7月3日,松江城管石湖荡中队接到中铁广州局反映,称沪苏湖铁路项目工地内被人偷倒了渣土,希望执法部门查处。因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中队接报后予以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询问工地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到公安、高速公路等部门调取沿路公共视频,专案组确认涉案车辆已潜逃至金山区。

以案释法

因涉及跨区执法,中队将本案相关情况上报松江区城管执法局,在区局指挥协调科的积极对接下,由松江区局向金山方面发出了执法协助函。

以案释法

7月7日上午,中队长李忠锋带领专案组前往金山区枫泾镇,在当地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对涉案车辆实施了暂扣。7月10日,本案当事人主动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于当晚清理了现场渣土。目前,当事人已接受了相应处罚,被暂扣车辆也已依法返还。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

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

城管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时,可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到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和勘验提供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城管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个人身份或者组织名称的信息。当事人拒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城管执法人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及时到场协助查明。

城管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需要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执法协助的,应当出具协助通知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配合:

(一)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违法行为的协助认定以及非法物品的鉴定;

(三)需要协助的其他事项。

原标题:《异地偷乱倒渣土可以逃避执法?松江城管跨区扣车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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