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生活 > 资讯 > 瓮安县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三个结合”推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每日关注

瓮安县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三个结合”推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每日关注

时间:2023-07-06 10:33:44 来源:天眼新闻


(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牢、服务好”的工作目标,落实好派出所主防工作,瓮安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八大警务”,实施“八大行动”,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以“三个结合”助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瓮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督导检查与送教上门相结合。由分管副局长带领人口大队负责人深入派出所督导检查,就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各派出所提高站位,全力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治,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为提高派出所民警工作业务水平,人口大队民警到各派出所开展专题培训,从基础工作、入户走访注意事项、如何开展群众工作等方面,对社区民(辅)警进行培训讲解,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管理方法,提升工作质效。

全方位排查与精准化管理相结合。各派出所社区民警、警务助理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党建引领“1+3+N”基层治理,以及大走访为载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联户长、村(社区)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流动人口聚集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循环式”大排查,做到清查整治见底到边,消除管理死角盲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出租房屋房主及企事业用人单位的管理,牢牢掌握流动人口管理的主动权;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外来暂住人口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社区警务平台及居住证系统,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

宣传引导与打击防控相结合。各派出所根据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州县相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发布了《瓮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印制了《致出租房主和房客的一封信》,组织社区民(辅)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广泛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格处罚不按规定申报居住信息、不落实申报主体任务的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主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人员,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截至目前,共登记走访流动人口10874人,共核实走访出租房屋2913家(其中旅馆业204家、属于自建房的119家),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2245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8起,查处“黄赌毒”案件3起,抓获网逃人员1人,成效明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卢泰铭

编辑 虞思滔

二审 梁晓琳

三审 张发扬

分享到:
图文看点
最近更新